发布时间:2020-07-26
近年来,网络游戏直播产业迅猛发展,网络游戏直播平台经历了萌芽、增长、爆发、成熟的发展历程,实现了由“百花齐放”到“两超多强”的格局转变。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,当前国内直播平台均以主播打赏收入为主,头部企业斗鱼及虎牙的直播收入占总营收的九成以上,平台与主播捆绑较深。网络游戏直播平台作为游戏主播的聚集方和游戏直播的提供方,其面临的著作权侵权风险不容忽视。平台不同的运营模式对侵权责任的认定会产生何种影响?平台在游戏直播中有哪些合理使用的空间?平台应承担哪些责任或义务以实现良性健康发展?
为厘清上述问题,中国人民大学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将于7月31日(周五)下午举办第2期互联网版权沙龙,聚焦网络游戏直播平台著作权侵权责任认定,邀请知识产权专家学者、法官、律师、产业界代表参与线上研讨。
嘉宾围绕下列议题进行发言
金海军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
苏志甫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
知识产权庭审判长
杨 明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
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