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0-07-08
《视听表演北京条约》是于2012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期间缔结的、旨在保护表演者权利的国际版权保护条约。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我国城市命名的国际条约,不仅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,更体现了国际社会对我国知识产权大国地位以及北京开放程度、社会发展环境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成绩的充分认同。
《视听表演北京条约》已于今年4月28日正式生效。为做好条约生效后的宣传推广,结合北京防疫形势和要求,北京市版权局将于近期推出《视听表演北京条约》线上课堂,围绕条约生效后如何促进视听产业发展等相关问题,邀请业内权威专家学者授课。
主办单位
承办单位
协办单位
主讲人:郑璇玉
时 间:7月24日14:30-15:30时
许 超 原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巡视员。1983年到国家版权局工作,参与我国著作权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,2011年退休,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中国人民大学等大学兼职教授。曾任最高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,最高院知识产权案例研究(北京)基地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。
陈 健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副所长。韩国高等教育财团ISEF基金获得者,韩国汉城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。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英国皇家御准仲裁员协会会员,中国法学会会员,知识产权法学会会员、中国科技法学会常务理事、中国政法大学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、中国政法大学科技法研究中心研究员、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研究员、中国政法大学韩国法研究中心研究员。九三学社中央法律委员会副主任。北京信利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。
郑璇玉 法学博士,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副教授,硕士生导师,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副所长,九三学社法律工作委员会委员,九三学社中央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。中国科技法学会理事,中国知识产权法学会理事。国际亚细亚学会会员,中国政法大学品牌与社会信用研究中心副主任、中国政法大学竞争与创新研究中心副主任、韩国高等教育财团ISEF基金获得者,韩国西江大学、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,欧美同学会会员,曾赴美、日、韩、台湾等国家和地区进行学术交流。